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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福建省互联网协会合作伙伴管理办法

【发布日期:2026/8/24 16:21:11】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

为加快推进福建省互联网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服务的市场化、专业化、规范化运作,全面提升协会品牌活动、行业服务的品质与影响力,高效精准服务全体会员单位。在严格恪守协会非营利属性、遵守协会章程、不超出法定业务范围的前提下,协会拟将部分活动运营及配套服务事项,依规委托、外包给具备专业资质、服务能力的合作单位执行。为规范合作伙伴遴选准入、合作实施、过程管控、验收结算及退出管理全流程,防范运营风险、廉洁风险、合规风险,保障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协会规范遴选、正式签约,以主办协办、承办、执行服务等方式,参与协会各类活动及配套服务的合作单位,包含协会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。

本办法所称“合作伙伴”,是指通过协会入库审核、项目遴选流程,与协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,承接协会指定活动运营、配套服务的合法经营主体。

本办法所指协会“特色活动”及配套服务,主要包括以下类别:

1. 福建互联网大会、人工智能生态大会等年度品牌标杆活动;

2. 行业专题论坛、高端沙龙、产业峰会、政策宣讲会等专项活动;

3. 行业专题培训、研修班、公开课、人才培育、夏令营等服务;

4. 行业展览展示、技能赛事、行业评优、颁奖典礼等会务全流程执行服务;

5. 活动宣传推广、视觉设计、图文视频制作、线上直播、报名系统运维、场地搭建、物料制作、嘉宾接待、会务保障等模块化外包配套服务。

第三条 基本原则

1. 合法合规原则: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监管政策及协会章程、内部管理制度,所有合作事项不得超出协会业务范围,坚守意识形态底线,杜绝违规运营行为。

2. 会员优先原则:在合作单位资质、服务能力、报价标准、风险防控水平基本相当的前提下,优先遴选会员单位作为合作方,充分保障会员权益,但会员身份不构成合作的专属资格,不得直接免试、免评审获得合作资格。

3.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:合作伙伴入库、项目遴选、评审打分、结果审定全流程标准化、留痕化、可追溯,严格防范利益冲突、利益输送、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。

4. 非营利与成本适配原则:所有合作项目收支全部纳入协会统一财务管理体系,坚持非营利属性。合作费用严格对应实际服务内容,实行明码标价、据实结算,做到票据合规、专款专用、账实相符。

5. 主办主体负责原则:服务外包、项目委托不免除协会主体责任。协会对合作项目的政治方向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、信息真实性、活动合规性、投诉舆情处置承担全部主体责任。

第二章 合作伙伴资源库管理

第四条 资源库建设机制

协会建立统一的合作伙伴资源库(以下简称“资源库”),实行“自愿申报、资格初审、综合评估、入库建档、动态复核、优胜劣汰”的常态化管理机制,所有常态化合作项目原则上优先从资源库中遴选合作单位。

会员单位申报入库可享受差异化评审优待,在协会生态协同度、行业服务历史贡献、长期履约服务能力等评审维度予以合理加分,落实会员优先原则。

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综合评审得分相近、服务能力相当的,优先录用会员单位;

若项目存在特殊资质、安全保密、大型展会运营等硬性专项要求,会员单位无法满足的,可依规引入具备对应资质的非会员专业机构,全程流程合规、全程留痕。

第五条 基本准入条件

所有申报入库的合作单位,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准入条件,缺一不可:

1. 依法注册登记、合法存续的企业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,主体存续满1年,特殊稀缺专业资质机构可酌情放宽存续年限,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等证照经营范围覆盖拟承接业务;

2.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,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无围标串标、欺诈履约、重大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;

3. 具备承接对应项目所需的专业运营团队、同类项目成功案例、设备资源及完善的安全、应急、风控预案;

4. 财务状况良好,经营稳定,可开具对应服务类目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或财政票据;

5. 自愿承诺严格遵守协会廉洁从业、保密管理、意识形态管理、网络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;

6. 具备项目所需专项资质,涉及大型群众性活动、演出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ICP备案、网络文化经营等法定许可的,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,逐项核验达标。

第六条 申报材料要求

申报单位须完整、真实、规范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,所有材料脱敏处理、真实有效:

1.《合作伙伴入库申请表》(协会统一模板);

2.主体资格证明文件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
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项目对接联系人全套信息;

4. 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,包含合同关键页、项目验收报告、活动现场资料等脱敏材料;

5. 拟派驻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核心人员简历;

6. 廉洁从业承诺书、保密承诺书(采用协会统一模板);

7.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信用中国官方信用查询截图(有效期内)。

第七条 审查入库与有效期管理

合作伙伴入库审查工作由协会秘书处牵头组织,流程为:秘书处受理登记→形式合规审查→组建专项评估小组开展实质评审。

评估小组不少于3人,由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、理事代表、外聘行业专家组成,确保评审专业性、公正性。

评审实行量化打分机制,具体权重标准为:资质合规20%、专业能力与项目案例35%、服务保障与风控预案25%、性价比基准10%、会员协同加分10%,综合得分作为入库核心依据。

合作伙伴入库有效期为2年,期满统一开展复核评审,复核合格予以续库,不合格予以清退。入库期间出现违规违约、服务不达标、失信等问题的,协会可随时暂停其合作资格或移出资源库。

第三章 项目遴选与决策管理

第八条 需求提报与预算管控

协会各类活动正式立项后,秘书处同步编制《活动外包需求说明书》,明确外包服务模块、交付标准、质量要求、验收节点、预算上限、实施周期、资质门槛、安全要求等核心内容,作为项目遴选、合同签订、验收结算的核心依据。所有外包项目严格执行预算管控,严禁超预算、无预算开展外包合作。

项目根据预估金额、风险等级实行分级遴选,小额项目适用简易比价流程,大额、敏感、重大项目执行严格招标或磋商评审流程。

第九条 分级遴选方式

结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及上级监管要求,按照项目预估金额实行分级遴选,对应遴选阈值可根据协会最新财务制度适时调整,具体标准如下:

1.小额项目(预估金额≤2万元):由秘书处双人比价、询价,征集不少于2家单位有效报价,完整留存比价记录,择优确定合作方;

2.一般项目(2万元<预估金额≤10万元):采取邀请比价、邀请报价方式,征集不少于3家单位报价,优先从资源库择优抽取,组织评审打分、择优遴选;

3.较大及敏感项目(预估金额>10万元):采取邀请招标、竞争性磋商方式,征集不少于3家合格单位参与,严格执行协会采购管理制度;重大项目须报请常务理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合作方。

第十条回避制度

参与项目评审、决策、审定的协会理事、监事、秘书处工作人员及相关评审专家,存在以下利害关系的,必须主动申请回避,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评审、打分、决策及后续对接工作:

1. 本人或近亲属为申报合作单位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;

2. 本人或近亲属在申报单位担任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关键岗位;

3. 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、存在利益关联的重大关系。

所有回避情况须如实登记、记入项目档案,全程留痕备查。

第十一条 结果公示与档案存档

项目遴选结束后,须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含合作单位名称、项目名称、合作金额区间、遴选方式、对接联系人等核心信息,在协会内部理事工作群、官方平台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接受会员监督。

项目全流程资料统一归档留存,档案资料包含:活动外包需求说明书、比价/评标评审记录、回避声明、审批单据、合作合同、项目验收单、付款凭证等,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

第四章 合同管理与交付验收

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管理

所有合作项目必须签订正式书面合同(委托执行协议、服务合同、技术服务合同等),明确服务内容、交付标准、权责边界、合规要求、违约责任、保密义务、解约条款等内容。严禁无书面合同合作、口头约定合作、长期默认合作等不规范行为。

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与结项管理

项目完成后实行闭环验收管理,秘书处依据合同及需求说明书,填写《项目验收单》,明确交付清单、服务质量评价、整改事项及闭环完成情况。

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重大客户投诉、负面舆情、安全责任事故、意识形态问题的,合作方须提交专项《整改说明》,协会视整改情况、损失影响,依规采取扣减尾款、不予结项、追究违约责任、索赔等处置措施,整改未闭环不予结算付款。

第五章 费用、票据与财务合规

第十四条 收费合规管理

协会活动面向参会、参展单位及个人收取费用的,严格执行标准公开、自愿参与、质价相符、专款专用原则,严禁强制收费、搭车收费、变相收费,所有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公示。

第十五条 付款结算合规要求

协会向合作伙伴支付服务费用,必须确保服务真实发生、票据合法合规、资金公对公银行转账,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。严格落实“合同、验收、发票、付款”四一致要求,确保财务流程闭环合规、账实相符。

合作伙伴严禁以协会主办、指导、协办等名义,向第三方私自收取任何费用;协会严禁以挂名、背书等方式变相抽成、违规获利,坚守非营利属性。

第六章 绩效评估与退出机制

第十六条 履约绩效评价

所有合作项目结项后,秘书处须完成履约绩效考评,填写《合作伙伴履约评价表》,实行量化打分,评价结果纳入资源库动态管理档案,作为后续遴选合作的核心依据。考评权重标准如下:交付质量30%、响应服务速度20%、合规廉洁情况20%、成本控制成效15%、安全与应急保障15%

第十七条 退出与信用惩戒管理

合作伙伴在库服务及项目履约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,出现下列任一违规违约情形,协会视情节轻重,可采取暂停合作资格、移出合作伙伴资源库、列入行业黑名单(永久不予合作)等惩戒措施:

1.申报阶段提供虚假资质、虚假业绩、虚假信用材料,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;

2.未经协会书面同意,擅自转包、分包项目核心服务环节的;

3.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、重大负面舆情,且处置不力、造成协会不良影响的;

4.擅自泄露协会工作秘密、会员敏感信息,违规使用协会品牌、标识、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的;

5.存在商业贿赂、围标串标、恶意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的;

6.连续两次项目履约评价不合格、服务质量不达标且整改无效的;

7. 违反廉洁、保密、意识形态、数据安全等管理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的;

8. 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及合同约定行为的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本办法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、协会章程、财务管理制度及上级监管规定执行。

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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